菸草和相關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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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草和相關商品
廣告不得推廣銷售或使用菸草或尼古丁商品和相關吸食設備。廣告不得推廣電子尼古丁吸食裝置,例如電子菸、蒸氣電子菸(vaporizer)或任何其他用於模擬吸菸或另外設計用於搭配菸草或尼古丁商品的商品。廣告僅得推廣世界衛生組織或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核准的戒菸商品,且必須遵守所有適用當地法律、必要或既定的產業規範和守則。
總覽
廣告商不得刊登推廣銷售或使用菸草或尼古丁商品或相關用具的廣告,包括但不限於:加熱式菸草商品電子菸、電子菸(vape)、無尼古丁電子菸;健康電子菸、蒸氣電子菸(vaporizer)或其他用來模擬吸菸的商品。這些產品具有已知的健康風險,而且對人類有潛在危害。廣告商可以刊登推廣世界衛生組織或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核准之戒尼古丁產品的廣告,但前提是其鎖定年滿 18 歲的用戶為目標對象,並遵守適用當地法律、必要或既定的產業規範和守則。
廣告商必須遵循我們的《社群守則》及《廣告刊登準則》。
守則
廣告不得:
  • 推廣銷售或使用菸草或菸草相關商品,包括但不限於:
    • 香菸和雪茄、口嚼菸草、無煙菸草,以及煙斗菸草
    • 電子尼古丁吸食系統商品,例如電子香菸、蒸氣電子菸(vaporizer)和菸草及尼古丁加熱裝置,包括筆式電子菸和電子菸油/菸彈
    • 尼古丁袋
    • 煙斗、捲菸紙、水煙筒和濾嘴
    • 水煙館和雪茄吧
  • 推廣銷售或使用模擬吸菸的商品(例如電子菸),包括不含菸草或尼古丁的商品(例如以為他命為主的電子菸、健康電子菸)
  • 透過以使用菸草為焦點的廣告,描繪或描述菸草或菸草相關商品的吸食方式
  • 推廣菸草品牌
  • 推廣提供或鼓勵使用菸草商品的場所或活動
廣告可以:
  • 推廣世界衛生組織或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核准的戒菸和戒菸草服務和產品,前提是其鎖定年滿 18 歲的用戶為目標對象。請注意,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允許推廣電子菸。
  • 推廣反菸活動和電子書、菸癮諮詢服務及復康計畫或設施。注意:菸草和相關商品只能在推廣反菸或電子菸活動的背景下引用或描述。
  • 推廣對菸草相關主題感興趣的用戶所組成的部落格或社團,除非當中有菸草或菸草相關產品的銷售活動。
允許事項
✅ 此圖像推廣反菸活動,符合我們的規定。
Anti-smoking campaign example
禁止事項
❌ 「立即在這裡購買香菸與電子香菸!」
❌ 此圖像推廣電子菸,違反了我們的規定。
E cigarette example
❌ 此圖像展示水煙筒圖片,違反了我們的規定。
Hookah example
政策執行
我們於全球各地實施同一套政策,規範所有 Facebook 用戶的行為。
審查團隊
我們的審查團隊由全球超過 15,000 名審查人員組成,每天致力於維護 Facebook 用戶的安全。
利害關係人議合
我們聽取外部專家、學者、非政府組織和決策者的意見,制定 Facebook《社群守則》。